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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丨投资者权益保护小课堂
发布时间:2026-05-12      浏览量:367     

投资者权益保护小课堂

守住钱袋子 护住幸福家

“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是由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设立的法定宣传日,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素养为目的,宣传理性投资、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,持续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,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服务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
2026年5月15日是全国第八个“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。让我们携手共同学习,了解如何有效保障我们投资者的合法权益!    

一、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

投资者适当性,简单来说就是“将合适的产品服务推荐或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”,包括金融产品适当性、销售渠道适当性和目标客户适当性。

根据2020年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:

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、提供服务时,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、财产状况、金融资产状况、投资知识和经验、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;如实说明证券、服务的重要内容,充分揭示投资风险;销售、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、服务。

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,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。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,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,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、提供服务。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二、投资者如何选择金融产品

①认准正规渠道

可登录“中国证监会”“中国证券业协会”“中国期货协会”网站,验证机构是否具备“证券投资咨询”资质。通过持牌金融机构及官方渠道购买产品,拒绝场外配资、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;

②做好风险评测和匹配

如实填写风险测评问卷,选择不高于自身风险评测等级的产品;并细读合同条款,重点关注产品风险揭示、费用结构、违约责任等内容,拒绝代签或空白合同。

③理性投资,警惕高收益陷阱

凡承诺“稳赚不赔”均属违规。远离“保本高收益”,牢记“收益与风险成正比”。如遇诱导缴费,保留聊天记录、合同等证据。

三、非法金融典型案例

①不相信天上掉馅饼

非法荐股骗局通常以“内幕消息”“涨停板股票”为诱饵,通过社交平台、直播、微信群等渠道传播。这些所谓的“专家”或“老师”往往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,其推荐股票的真实目的是操纵股价或收取高额服务费。

②不轻信陌生人推荐

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,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,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,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,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。不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资金,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,以“登录异常”“服务器维护”“银行账户冻结”等名义,收取所谓“保证金”“解冻金”等,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。

③不向不明账户转账

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、股票投资、贵金属投资、期货投资、P2P投资、外币投资等概念,推出所谓“投资理财神器”,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“稳赚不赔”,以高返利、按月返利、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。


来源:山西怀仁农商银行      声明:若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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